替换命令的快捷键是 re。步骤如下:1. 选中要替换的对象;2. 输入 re 或按 f3 快捷键;3. 指定或选择新对象作为替换对象。替换命令可替换线、多段线、圆弧、圆、椭圆、样条曲线等对象。注意,替换对象必须与被替换对象具有相同的插入点。
快捷键:RE
CAD中替换命令的快捷键是RE。
详细步骤:
- 选中需要替换的对象。
- 在命令行中输入RE或按RE快捷键。
- 指定新对象或选择它作为替换对象。
替换命令的使用:
替换命令用于将选定的对象替换为其他对象。它可以替换以下类型的对象:
- 线
- 多段线
- 圆弧
- 圆
- 椭圆
- 样条曲线
提示:
- 在使用替换命令时,确保新对象与选定对象具有相同的插入点。
- 如果新对象比选定对象大,它将覆盖选定对象。
- 如果新对象比选定对象小,它将成为选定对象的一部分。